第123节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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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我不是非要让女儿变成她们那个样子,可要是她自己长大了喜欢,但是我们却没有让她这么选择过,那多难受啊?”
  她嘴里说的是可能,实际上,这就是晚晚长大后的样子。
  她小时候非常羡慕那些可以去跳舞的小姑娘们,会看着电视机自己踮起脚尖转圈圈,也会偷偷穿她的衣服扮做大人的样子,可她却没有实力为她的梦想买单。
  宋知玉下定了决心,但也不想为难程煜。
  “你要是觉得心慌,那咱们就再积攒积攒。你赚的钱,咱们还房贷,我赚的钱里除了一部分付出来给家用外,别的我试一试投资?”
  看着程煜托着下巴若有所思的样子,她也怕给他压力太大,搂着他肩膀靠过去。
  “没事啊,我也就是按照他们说的最好情况先计划计划,你也知道我总是想干很多事情,反正也就试试呗。“
  “我们这一路过来,已经走的够踏实啦。”
  从最开始的夜市摆摊卖衣服,昼夜温差大,白天热晚上冷,她对着一堆人说一晚上,说的嘴皮子都起泡。每天都带着一大瓶子的水过去,说是想要渴了再喝上两口,可实际上哪里有那个时间去喝水。
  就算是能喝,也不敢喝。
  生怕是喝多了就想去厕所,要是去厕所的话,摊位要怎么办呢?来客人了要怎么办呢?万一客人因为觉得你这人都不在,扭头就走了这要怎么办呢?
  渴的嘴唇起皮,晒的脸色黑一圈,站的腿脚都绷直了,累的回到家多一步都站不动。程煜当时也忙,来来回回的跑,回来后就顶着他的络腮胡子和乱翘的头发来找她,夫妻俩都是黄黄脸皮黑眼圈,对视嘿嘿一眼多买点好吃的,就当时没这些累了。
  再后来,她又一边看书一边卖东西。
  每天困的眼皮子直打架,梦里都是她在背单词公式文言文。她一度怀疑就自己这胎教,孩子出生之后,以后不会厌学吧?
  可能性是有,但还有很大的可能性会成为一个学霸呢。
  不错,要乐观一点。
  然后就是遇上了彭云,成功买了个小卖铺,总算是有了个安稳的做买卖根据地。
  她的小生意开始起航,程煜却遇到了滑铁卢。
  再后来,她又开始到处折腾,开美甲店,研究美甲的样式。见天抓着别人的手涂涂画画,连程煜都没被放过。
  有一回他急着出门开车,手上的指甲没来得及卸下来,顶着十个指甲盖粉嫩嫩的颜色去开了车,路上藏着掖着怎么都不敢把自己的手给露出来。
  回来后和她感慨,说怪不得这指甲能赚那么老些钱呢,怎么擦都擦不下来,和镶在上面似的。后头实在没办法,他一点点用指甲盖给抠没了,否则实在不好意思去见那边认识的人。
  宋知玉笑的直不起腰,后头也许诺再也不用他手做实验了。
  再后来,程煜开始做工地上的生意,跑运输开长途车。疲劳的程度比以前不知道上升了多少,回来的时候端着碗都能够睡着,喊他去床上睡,一捏他脱下来的衣服,里面能抖出来最少一斤的泥沙。
  还有出门陪着别人吃饭。
  宋知玉见过他在家门外吐的昏头转向,见过他被人拍着肩膀喊小程,见过他因为好不容易拿到手的工程结果最后被人给截胡掉的难受……
  不知不觉,他们在一起的记忆就越来越多,越来越丰富。
  程煜在她心中留下的痕迹,早就已经超过了上辈子那个早早去世后挂在墙壁上的黑白照片。
  他们一直都稳稳地在路上向前走。
  这条路呢,很多人都觉得应该算是人生。
  但宋知玉挺庸俗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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