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札记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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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笔者因身心俱疲及坚信妹妹缘故,选择相信第二条思路,妹妹为无辜受害者。
  笔者于一个月前与妹妹最后一次碰面,台风过境多暴雨,笔者第一次见到妹妹哭泣,妹妹将真相告诉笔者,她的一切行为符合笔者的第一条猜想。
  妹妹叙述如下(部分细节在笔者三次追问下终于说清),网红与诈骗团伙的老板为养姐妹关系,网红与养姐断联三年,网红厌恶养姐从事非法活动,因畏惧养姐背后势力,不敢协助妹妹搜集证据。
  网红婚姻中存在问题,网红想借助养姐的非法手段铲除出轨丈夫,同时正接受试管婴儿为豪门生子以期留在豪门。
  妹妹特意解释,她与网红无丝毫亲密关系,她一直只迷恋笔者。
  笔者除上述计划外,未询问三次她们之间的关系,也未三次询问她的告白。
  笔者有时并不愿得知与案件无关的真相。
  网红与妹妹将启程飞往邻国,笔者劝阻过妹妹未果,在分别前,笔者三次询问妹妹有关福利院骨折青年之事,妹妹回答,是她教唆、暗示青年上天台,称食物掉下天台即可长出丢失的智慧。
  在笔者登门拜访时,妹妹因青年在神志不清状况下猥亵兔子致死而与其结仇,妹妹骗青年吃下兔子尸体,并被医护人员训斥后才后知后觉来找妹妹报复。
  妹妹称青年与她很像,都很难记起事物,因此青年才会被她再次哄骗跳下天台。
  妹妹又称,她所欺骗的人连被骗也不会知道,她正在享受这份欺骗的乐趣,而亲人因诈骗而死的记忆让她逃避这份愉悦记忆。
  在妹妹的记忆中,她的一切出发点都为了正义与爱,欺骗者多有罪行者。
  妹妹后用钱贿赂线人得知笔者将拜访医院,故与笔者碰面,设计祈求笔者收养对方。
  妹妹自责后悔,称她在笔者建议下拾起逃避篡改的记忆,询问三次记忆后发现真相,她无法承担罪过,只想通过网红之事来接近其养姐捣毁诈骗团伙。
  笔者想要三次询问妹妹有关孕妇杀夫案的事件时,具有不在场证明的妹妹没有听到笔者的询问,也许笔者没有勇气询问,并坚信参与高考的妹妹没有丝毫作案时间。
  但笔者亦在思考,欺骗人们,引导人们杀戮的教唆杀人罪,该如何寻找证据?
  笔者与妹妹欺骗的人们相同,只愿相信自己所相信的,笔者暂无法评价妹妹行为,因多年养育之情,下笔总偏向于妹妹一侧,难以共情抽象受骗者,但对具体被骗的骨折青年,笔者报以沉痛关切。
  笔者重回福利院,得知青年溺水而亡,工作人员语焉不详,笔者用钱贿赂后得知,青年神志不清,曾模仿影视剧作品猥亵过多名幼童,因亲吻搂抱等犯罪行为较轻,故不予立案也未送入精神病院。
  工作人员大多为慈善义工,善心足但较缺乏经验。理解青年特殊情况,因材施教,故引导对方将兔子当作幼童发泄情绪,本较轻的犯罪行为在未得到妥当管制教育下逐步升级,最终致兔子死亡。
  妹妹隐瞒了儿童被伤害事件,她本意为不愿再二次伤害儿童,笔者如实写下只为还原真相,在本次事件中,每个人物都有各自的罪行,包括笔者也存在二次伤害儿童的行为,笔者在写下关于妹妹的事情时,并不期望能谅解妹妹。
  只期望不要仅将其看作一名教唆犯,就像笔者曾在与妹妹坦露真相时痛骂她时那般。
  笔者在一周前收到收到线人消息,线人在笔者入职第二年就一直与笔者保持金钱交易,是笔者唯一用金钱拉拢,协助笔者从事各种非法无道德行为的得力助手。
  写下线人助手并非宣扬抓捕助手,恶人一日不除,恶人队伍中的兵也可为我方一枚棋子。
  同时,该名线人也被妹妹用钱贿赂过,故笔者在与妹妹沟通后对该名线人存在信任危机。
  线人通知,周三将有毒贩地下交易,怕打草惊蛇期望笔者暗中记录,情况不对时将会在线人掩护下撤退。
  线人又补充,她此次情况来自妹妹,并由衷向我道歉,称她被过去的妹妹贿赂是因被孩子走投无路的可怜(与钱)所打动。
  笔者曾多次卧底危险地区,但因休年假及妹妹坦诚之事而震惊,故拒绝此次行动并将行动汇报给警方,但警方称当日并未在该地查货任何毒资。
  今日接到妹妹消息,妹妹称线人被毒贩发现泄密而残害,笔者行踪也被暴露,妹妹让笔者尽快到公安保护下。
  妹妹发来的消息一开始并未引起笔者的恐慌,笔者对妹妹的消息存疑其实为客观反映,妹妹的谎言过多总需要三次验证,但笔者仍警惕起来,及时订票离开本地。
  笔者又再次询问妹妹有关孕妇杀夫案的案件真相,妹妹暂时没有回复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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