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朱云楼(2 / 3)
罗剎娘神色一厉,二话不说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了汪振华左肩。汪振华笑容微歛,明明楼主只是轻轻一动手,他却觉得自己被狠狠砍了一剑,就这么横倒在地。叶梧桐笑容可掬地拦在阿容面前,活菩萨似地说道:「楼主请别这样!」
罗剎娘当即暴吼:「你若要维护这个死丫头,我连你也一起杀了!」
叶梧桐微微一笑,动之以情道:「楼主,我保证,她一旦好了,就不会在出现在您面前了。上次您才说过的,不能再错下去了。」
罗剎娘听罢,扬起手来又要打她,一隻手已挥到了空中,又生生停了下来。她的神色有些复杂,看着叶梧桐的微笑,终于还是没有动手,重重地一甩袖子,咆啸道:「你们俩都给我滚!再让我看到她一次,这丫头必死无疑!快滚!」
她说完这句话,便在几个弟子的陪同下,飞快地走远了。汪叶二人笑吟吟地环视眾人,搀扶着阿容,迅速离开现场。阿容朝着罗剎娘的背影瞪了一眼,被动地被那两人拉着走,这才不甘愿地回房去了。
当天晚上,叶梧桐来到房里陪她。阿容沉沉叹了口气,一副没精打采。叶梧桐道:「妹子,原来你之前就见过楼主了,方才你在大厅那样口无遮拦,可把我吓坏了。」
阿容一头栽在枕头上,毫无悔意地说道:「就是巧遇罢了,谁知道她会这样霸道。口无遮拦?这可怪不得我。」
叶梧桐笑咪咪地说道:「巧遇?嗯……你是说,你被一群人追,你跑着跑着,就撞见了楼主,是吗?」
阿容半瞇着眼,有气无力地说道:「是啊,这个『巧遇』很荒谬吧!当时她双手都是血,单手掩着左脸,我还以为她眼睛受伤了,就将她拉上马背。后来,我无意间看见她的真面目,就骂了一声,她就不高兴了。早知她会那么不讲理,我就不救她了。」
叶梧桐温言道:「我听说,当日她被人扯下面具,简直要气坏了。你要知道,楼主这个女人,最在乎的就是她的容貌,而这张面具,就好比是她自卫的武器,因为容貌就是她最大的弱点。你大喇喇地就说她不好看,她当然不高兴啦!」
话音刚落,阿容的脑中忽然浮出一个问题,为什么一个好端端的人,脸会变成这个样子呢?然而不待她开口,就听叶梧桐漫不经心地问道:「妹子,你是哪里人呢?」
阿容一愣,这句话就像是一盆冷水,彻彻底底地将她浇醒了。她又想起了当日在旧民宅发生的一切,不住垂下了眼皮,平淡地说道:「我来自大稻埕。」
叶梧桐瞪圆了眼,诧异道:「大稻埕?有那么远啊……那你们这一路也追了好多天吧。这中间发生了什么,如果不介意的话,你可以同我说说。」
阿容将脸搁在了枕头上,叹了口气:「这有点说来话长,一开始,我只是想脱离我娘的掌控,咱俩起了些争执。中间……嗯,反正又发生了一些事,我就来到这儿了。现在我是自由啦,我娘管不着我,但盘缠毕竟有限,我又一直没找到工作,可愁死我了。」
叶梧桐道:「脱离你娘的掌控?有那么严重啊?」
阿容陡地坐直了身子,很认真地说道:「你不会明白的,这一时也说不清楚。总之,我受够了那里的种种,我想过自己嚮往的生活,不再受她的绑架,就一走了之了。」
房间突然安静了半晌,两个人都没开口。过了好一会,阿容才低低地说道:「你觉得我不孝吗?」
叶梧桐一听,忽然转过身去,紧紧拉住她的手,坚定地说道:「虽然我不知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,不过,我觉得你有这种想法,很了不起,很不简单!」
不知道为什么,阿容虽然见识过汪叶二人「笑面虎」的能耐,可是他们俩天生就是有种与生俱来的人格魅力,让人忍不住就想向他们倾诉一切。听她一言,诸般情绪登时涌上阿容的心头,她再也管不住眼泪,将脸埋进棉被,放声了大哭起来。叶梧桐只是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,捧起她的脸,和蔼地说道:「妹子,你知道吗?那天我和振华一看见你,就觉得你和我们特别投缘。现在,我总算知道原因了。」
阿容抬手擦乾了眼泪,问道:「为什么?」
叶梧桐抬起眼来,嘴边展开一抹温柔的笑,然后她缓缓松开阿容的手,站了起身,有些悠然神往地说道:「我出身在一个传统的家庭,从小,我娘就灌输我三从四德的观念,教我针线活,教我刺绣女红。只可惜,我不爱那些东西,我总是跟着一个伤兵练武,我娘让我学什么,我总是不依。直到我十八岁那年,她的一番苦心,终于是被我糟蹋了。」
叶梧桐苦笑道:「女大不中留,爹娘看我长大成人,立刻给我找了个人家。可偏偏在隔年,我就遇到了振华,在那个时候,我就管不住自己的心了。当时村里的人气急败坏,骂我荡妇,骂我不守妇道,可当时我根本就还没成亲。我看他们这么讨厌我,更加篤定了要和振华相守的决心。而就在我们决定私奔的那天,我竟被乡亲给逮着了,他们又是拖又是拽,硬是把我塞进竹篓,扔到河里,就是所谓的『浸猪笼』。可是,振华没有放弃我,没有放弃我们的爱,拚死把我救起来了……」
说到这里,叶梧桐忍不住擦了把泪,微笑道:「后来……我们决定逃离那个地方,那个束缚着我的地方。我想,直到现在,他们一定还惦记着七年前,有个女人和情夫私奔,被浸猪笼的故事吧。可我一点都不后悔,现在的我很幸福,哪怕是背上不孝的罪名,还是荡妇的罪名,我也永不后悔!」
阿容听完了叶梧桐这番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,真是大气都没喘上一口。她年纪轻轻,不明白有情人相知相守,相濡以沫的情义,可听她说完,她的内心竟也为之撼动了。叶梧桐自述陈年往事,莫名就对阿容多了一分亲近感,握住她的手道:「妹子,我和振华都是不愿随波逐流的人,我认为你也是。你有一个嚮往自由,不甘受人左右的灵魂,所以你应该飞出去,不受母亲的绑架,去争取你想要的东西。」
阿容一抬手,将自己的眼泪抹乾净,决断地说道:「叶大姐,我明白了。为了过我想过的生活,我首先得去找份工作……你可有什么门路吗?」
叶梧桐道:「咱们这儿虽有跟外界做些生意,但你毕竟不是本门弟子。找工作得靠你自己了,我相信你做得到的。」
阿容顿了半晌,缓缓地点点头:「我知道了,我一定会尽我所能地找份工作。」
然后她不再和叶梧桐说话,躺了下来,就这么沉入梦乡。
隔天,叶梧桐又带着她出来间走,自从昨天对阿容一吐旧事后,叶梧桐已将她视为「不愿随波逐流」的知己。虽然两人仅相识几日,叶梧桐却对她有说不出的亲暱感。她带着阿容来到一楼,在大厅一侧的小房里,有几个弟子在和商贾交涉。叶梧桐见她停下脚步,便道:「咱们这儿每年必买大量的『胡粉』,那些商人都认识咱们了,大家熟的很。」
阿容纳闷道:「胡粉?你是说那种白到不行的粉末吗?为什么要买这么多?」 ↑返回顶部↑
罗剎娘当即暴吼:「你若要维护这个死丫头,我连你也一起杀了!」
叶梧桐微微一笑,动之以情道:「楼主,我保证,她一旦好了,就不会在出现在您面前了。上次您才说过的,不能再错下去了。」
罗剎娘听罢,扬起手来又要打她,一隻手已挥到了空中,又生生停了下来。她的神色有些复杂,看着叶梧桐的微笑,终于还是没有动手,重重地一甩袖子,咆啸道:「你们俩都给我滚!再让我看到她一次,这丫头必死无疑!快滚!」
她说完这句话,便在几个弟子的陪同下,飞快地走远了。汪叶二人笑吟吟地环视眾人,搀扶着阿容,迅速离开现场。阿容朝着罗剎娘的背影瞪了一眼,被动地被那两人拉着走,这才不甘愿地回房去了。
当天晚上,叶梧桐来到房里陪她。阿容沉沉叹了口气,一副没精打采。叶梧桐道:「妹子,原来你之前就见过楼主了,方才你在大厅那样口无遮拦,可把我吓坏了。」
阿容一头栽在枕头上,毫无悔意地说道:「就是巧遇罢了,谁知道她会这样霸道。口无遮拦?这可怪不得我。」
叶梧桐笑咪咪地说道:「巧遇?嗯……你是说,你被一群人追,你跑着跑着,就撞见了楼主,是吗?」
阿容半瞇着眼,有气无力地说道:「是啊,这个『巧遇』很荒谬吧!当时她双手都是血,单手掩着左脸,我还以为她眼睛受伤了,就将她拉上马背。后来,我无意间看见她的真面目,就骂了一声,她就不高兴了。早知她会那么不讲理,我就不救她了。」
叶梧桐温言道:「我听说,当日她被人扯下面具,简直要气坏了。你要知道,楼主这个女人,最在乎的就是她的容貌,而这张面具,就好比是她自卫的武器,因为容貌就是她最大的弱点。你大喇喇地就说她不好看,她当然不高兴啦!」
话音刚落,阿容的脑中忽然浮出一个问题,为什么一个好端端的人,脸会变成这个样子呢?然而不待她开口,就听叶梧桐漫不经心地问道:「妹子,你是哪里人呢?」
阿容一愣,这句话就像是一盆冷水,彻彻底底地将她浇醒了。她又想起了当日在旧民宅发生的一切,不住垂下了眼皮,平淡地说道:「我来自大稻埕。」
叶梧桐瞪圆了眼,诧异道:「大稻埕?有那么远啊……那你们这一路也追了好多天吧。这中间发生了什么,如果不介意的话,你可以同我说说。」
阿容将脸搁在了枕头上,叹了口气:「这有点说来话长,一开始,我只是想脱离我娘的掌控,咱俩起了些争执。中间……嗯,反正又发生了一些事,我就来到这儿了。现在我是自由啦,我娘管不着我,但盘缠毕竟有限,我又一直没找到工作,可愁死我了。」
叶梧桐道:「脱离你娘的掌控?有那么严重啊?」
阿容陡地坐直了身子,很认真地说道:「你不会明白的,这一时也说不清楚。总之,我受够了那里的种种,我想过自己嚮往的生活,不再受她的绑架,就一走了之了。」
房间突然安静了半晌,两个人都没开口。过了好一会,阿容才低低地说道:「你觉得我不孝吗?」
叶梧桐一听,忽然转过身去,紧紧拉住她的手,坚定地说道:「虽然我不知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,不过,我觉得你有这种想法,很了不起,很不简单!」
不知道为什么,阿容虽然见识过汪叶二人「笑面虎」的能耐,可是他们俩天生就是有种与生俱来的人格魅力,让人忍不住就想向他们倾诉一切。听她一言,诸般情绪登时涌上阿容的心头,她再也管不住眼泪,将脸埋进棉被,放声了大哭起来。叶梧桐只是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,捧起她的脸,和蔼地说道:「妹子,你知道吗?那天我和振华一看见你,就觉得你和我们特别投缘。现在,我总算知道原因了。」
阿容抬手擦乾了眼泪,问道:「为什么?」
叶梧桐抬起眼来,嘴边展开一抹温柔的笑,然后她缓缓松开阿容的手,站了起身,有些悠然神往地说道:「我出身在一个传统的家庭,从小,我娘就灌输我三从四德的观念,教我针线活,教我刺绣女红。只可惜,我不爱那些东西,我总是跟着一个伤兵练武,我娘让我学什么,我总是不依。直到我十八岁那年,她的一番苦心,终于是被我糟蹋了。」
叶梧桐苦笑道:「女大不中留,爹娘看我长大成人,立刻给我找了个人家。可偏偏在隔年,我就遇到了振华,在那个时候,我就管不住自己的心了。当时村里的人气急败坏,骂我荡妇,骂我不守妇道,可当时我根本就还没成亲。我看他们这么讨厌我,更加篤定了要和振华相守的决心。而就在我们决定私奔的那天,我竟被乡亲给逮着了,他们又是拖又是拽,硬是把我塞进竹篓,扔到河里,就是所谓的『浸猪笼』。可是,振华没有放弃我,没有放弃我们的爱,拚死把我救起来了……」
说到这里,叶梧桐忍不住擦了把泪,微笑道:「后来……我们决定逃离那个地方,那个束缚着我的地方。我想,直到现在,他们一定还惦记着七年前,有个女人和情夫私奔,被浸猪笼的故事吧。可我一点都不后悔,现在的我很幸福,哪怕是背上不孝的罪名,还是荡妇的罪名,我也永不后悔!」
阿容听完了叶梧桐这番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,真是大气都没喘上一口。她年纪轻轻,不明白有情人相知相守,相濡以沫的情义,可听她说完,她的内心竟也为之撼动了。叶梧桐自述陈年往事,莫名就对阿容多了一分亲近感,握住她的手道:「妹子,我和振华都是不愿随波逐流的人,我认为你也是。你有一个嚮往自由,不甘受人左右的灵魂,所以你应该飞出去,不受母亲的绑架,去争取你想要的东西。」
阿容一抬手,将自己的眼泪抹乾净,决断地说道:「叶大姐,我明白了。为了过我想过的生活,我首先得去找份工作……你可有什么门路吗?」
叶梧桐道:「咱们这儿虽有跟外界做些生意,但你毕竟不是本门弟子。找工作得靠你自己了,我相信你做得到的。」
阿容顿了半晌,缓缓地点点头:「我知道了,我一定会尽我所能地找份工作。」
然后她不再和叶梧桐说话,躺了下来,就这么沉入梦乡。
隔天,叶梧桐又带着她出来间走,自从昨天对阿容一吐旧事后,叶梧桐已将她视为「不愿随波逐流」的知己。虽然两人仅相识几日,叶梧桐却对她有说不出的亲暱感。她带着阿容来到一楼,在大厅一侧的小房里,有几个弟子在和商贾交涉。叶梧桐见她停下脚步,便道:「咱们这儿每年必买大量的『胡粉』,那些商人都认识咱们了,大家熟的很。」
阿容纳闷道:「胡粉?你是说那种白到不行的粉末吗?为什么要买这么多?」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