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4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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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但也不是全无规律可言,陆骏的人生格言是,杀最讨厌的人,喝最烈的酒,睡最野的帅哥。
  那位最野的帅哥就是渣攻本渣,李廷懿,确实很野很帅,陆骏很难睡到。
  在书本的一开头,经常不怎么搭理陆骏的李廷懿,郑重地交待陆骏为他杀一个人。
  那个人就是男三裴若臻。
  李廷懿对陆骏说,只要陆骏杀得了裴若臻,他愿意被陆骏睡一晚。
  放浪不羁的陆骏其实是个受,他不是想睡李廷懿,而是想被李廷懿睡。
  这是他十七岁那年见到李廷懿之后长存在心里的想法。
  目前,陆骏二十一岁。
  为了睡到梦寐以求的极品男人,他全副身心追击那只叫做‘裴若臻’的猎物。
  “你在哪里呢?”长相俊美邪气的青年游走在东欧小国人烟稀少的街道上。
  他身穿一袭黑色的长风衣,浅色牛仔裤把长腿包裹起来,腰后的皮带中别着一把银色的手枪。
  手背白皙细腻,手心布满枪茧的一只手,从风衣的口袋中再次拿出一张彩色照片。
  “啧啧。”陆骏忍不住吹了一声口哨,因为照片上的儒雅男人是个很受女人欢迎的美男子。
  可惜不是他的菜,他喜欢野性刚强的男人。
  像裴若臻这种斯斯文文的弱鸡,陆骏严重怀疑对方在床上究竟有没有满足女士的实力?
  此时此刻,李冬不敢回酒店。
  他希望在街上找到一个可以临时避难的场所。
  他看到了一家不起眼的宾馆,就在马路的对面。
  可惜老天爷就像跟他作对似的,这一会儿的车流非常多。
  李冬站在路边焦急地等待,这边凉丝丝的夜风把他吹得睁不开眼睛。
  “裴若臻,找到你了。”陆骏站在一个电话亭旁边,举起枪打开保险栓。
  扣下机板之前他笑了笑,嘴里念着李廷懿的名字。
  完成任务,就是这么简单。
  “滴滴滴……”开枪前一刹那,该死的手机在裤兜里震动。
  陆骏放下枪,没好气地接起电话:“谁?”
  “是我。”李廷懿的声音在听筒中传来:“陆骏,我要把你裴若臻活捉到我面前。”
  “什么?”活捉?
  陆骏整个人都不好了:“你有没有搞错,你知道活捉一个人回国有多难?”
  “但是现在不能杀他。”李廷懿说着,马上开出一个诱人的条件:“如果你做得到,我愿意做你的情人。”
  不是一夜情,是情人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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