逝者之书(出书版) 第4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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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有朋友问,昏迷的人被人从高处抛下,和清醒的人自己从高处跳下,有办法区分吗?
  这个问题很简单。人为什么会昏迷?自然要有原因,比如机械性窒息、药物作用、颅脑损伤等。这些能够导致昏迷的因素,会被法医很轻易地发现(比如窒息会有相应损伤和窒息征象,药物可以通过毒物化验检出,颅脑损伤会有孤立于高坠伤以外的人为损伤)。如果程度足够严重,自然要怀疑是昏迷抛尸的案件,然后再通过其他手段验证。
  又有朋友会问,如果是自己无缘无故地昏迷了,被别人抛下呢?如果这样,法医学就没有办法解决了。当然,这种假设也不科学。
  还有朋友问,如果是凶手趁人不备把死者从高处推下呢?这和死者自己跳下去有什么区别吗?
  这种情况,要看具体的案例了。有的时候是可以被法医发现的。在法医秦明系列小说万象卷第二季《无声的证词》里,我写过类似的案例,法医通过一些细节判断出了死者是不注意时被别人推下的。这里我卖个关子,小说里见分晓。但是那样的情况是要具备很多条件的,不适用于所有案件。所以这种情况的发生有可能无法通过法医学检验判断出来。毕竟法医是人不是神啊!那判断不出来怎么办?别忘了,命案侦破工作不只靠法医手段,开头就说了,还有很多别的手段哦。
  另有朋友问,如果是几个凶手强行把死者控制住,然后从高处扔下呢?
  只能说,这种手段真的不容易,一个大活人,在临死前的求生欲望会激发无穷的潜力,想强行把人扔出去不是件易事。法医可以通过死者身上有无明显的抵抗伤、约束伤来判断死者死亡前有没有抵抗、有没有被约束。当然,痕迹检验部门也会通过自己的专业印证法医的推断。
  总之,通过高坠的手段杀人的情况虽然不是没有,但很少见。通过高坠的手段杀了人还想不被法医以及其他侦查、技术人员发现,更是难上加难。我不排除有因为办案人员工作不细致导致隐案发生的情况,但是我坚决相信,世界上没有完美犯罪。
  自救x小剧场
  小白:“哎呀!”
  聂之轩:“怎么了?一惊一乍的。”
  小白:“‘吃鸡’的时候从悬崖上掉下去了,摔掉了一大半血呢。”
  聂之轩:“如果是真的在生活中从悬崖上掉下去,就没命了好不好?游戏不能玩得太痴迷,电视也不能看得太痴迷。我听说了一则新闻,说是一个孩子学哈利·波特,骑着扫把就从阳台上跳了下去,然后就没有然后了。”
  小白:“放心吧,师父,像我这种恐高症患者,高的地方我都不会去。”
  聂之轩:“对。溺水发生的时候,如果操作得当,又有人施救,还是有很大机会生还的。但是一旦高坠发生了,就只能听天由命了。所以,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可能减少去那些没有设置防护措施的高处。要知道,消防部门经过统计发现,从三层楼高度的高处跌落,生还的概率就比较小了。”
  小白:“从咱们法医学实践的角度看,似乎也是这样。而且,除了自杀,意外高坠死的事故还真是不少见呢。”
  聂之轩:“确实是。而且,这些惨剧其实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,只要防范措施得当。”
  小白:“高坠也能防范?”
  聂之轩:“当然!你想想,如果那些驴友在完全了解山路状况的情况下去‘探险’,就不会滑落山坡以致高坠死亡了;如果学校在高楼层走廊处安装防护栏,就不会有打闹嬉戏的学生从高处走廊跌落了;如果家长们在自己家的窗户上安装了防护网,就不会有孩童从窗户上跌落了;如果高空作业的工人都按照安全规则行事,攀登高处时使用安全绳,就不会发生那么多高坠的安全事故了。”
  小白:“师父你这样一说,还真是。为了我未来孩子的安全,我今天下班就去定做防护网,让我家的窗户都安全起来。”
  聂之轩:“那你先找个女朋友,好不好?”
  第5章 第五案 炽热的雪夜
  一具女尸出现在寒冬腊月的清晨,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。
  天气越来越冷了,北方都飘起了雪花。
  夏晓曦最近升职了,成了公司秘书部副总监。因此,她的活动还真是有点多。除了参加各种婚礼等活动,还要接受同事、朋友、亲戚们的祝贺,各种喝酒,各种嬉闹。
  今天,她的闺密又召集了一帮好朋友,共同来祝贺夏晓曦的升职。席间,杯来盏去,不知不觉,夏晓曦已经双眼蒙眬。
  不知道什么时候,酒席结束了,夏晓曦隐约记得有朋友想送她回家,被她拒绝了。
  “我可是秘书部的副总监!我怎么会喝多?我绝对不会喝多。”夏晓曦依稀记得自己是这样说的。
  可是她心里知道,她这是打肿脸充胖子,她似乎已经分辨不清方向,也似乎已经迈不动自己的双腿了。
  她内心告诉自己:我的家离这里很近的,很近很近的,只要再坚持一会儿就可以走到。坚持住,很快就到家了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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