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26)(7 / 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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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眼前事,眼前人,好像等了很久似的。
  就像他想的那样很重要。
  即便记忆因为一时缺陷忘了,也一样能够感觉到很重要。
  这种感觉,好像,叫做喜欢。
  这种或许也可以叫做姻缘、因果、又或者,道侣。
  洪荒之中道侣这个词并不少见,只是情投意合的着实不多。
  至于性别这种东西,从一开始在先天神邸方面就不存在。
  能够碰的上那是奇事,碰不上是常态。
  毕竟先天神邸可不是三族或者人族这种生灵,洪荒大多人人性冷淡,或者于此无欲望真的不是说说的。
  与所有人而言,强大永远是最重要的。
  即便有道侣的也是这样。
  当然,有人一同想扶相持下去,也是同样的好事。
  此前,冥河嫌弃麻烦,而且一直是独来独往,不论男女,全部没有交集。
  常年一个人待在血海进行炼化,等到全部炼化之后,就去了紫霄宫听道,听完道就回家,从不纠缠。
  平常十有八九全部不打交道。
  回去就修炼,与继续修炼。
  创建阿修罗族都是因为女娲创造一族就成圣了,所以说冥河也就是也试试看,反正他也能创,只不过之前嫌弃麻烦罢了。
  冥河乃是在血海之中,抱剑而生,元屠阿鼻天生便是为其伴生灵宝,而坐下乃是顶级防御灵宝的十二品业火红莲。
  攻防兼备,就这个待遇来说,洪荒着实也是少有了。
  故而也用不着去洪荒之中弄什么淘宝之类的,对于别的法宝一般也看不上眼。
  至于能看上眼的,冥河也不打算去抢。
  原因无他,麻烦。
  有修炼重要么?不如继续修炼。
  有空游历洪荒,不如炼化血海,还能多一条命。
  当年帝俊也试图过来结交一下他,然后?就没有然后了。
  帝俊自觉还是有识人之明的。
  而且算了算也不符合妖族的基本定义,虽然如果冥河加进来一同的话,扩一扩也是可以的。
  当然这个就是另一个事情了。
  其实就那个鸿蒙紫气的东西,这个冥河是真真的动了心的。
  不过鉴于他要是去抢,那几个百分百就要矛头对准他了,如果不去这几个人八成准是要内讧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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