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树人生_12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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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你就甭惦记我了,好好念书,以后哥要是真混成个将军什么的,保证罩着你!”
  谢一觉得,王树民离他的世界好像越来越远了,人一点一点地大了,原来一起玩玩闹闹的孩子每时每刻都在淡出彼此的生命,各自追逐各自的前途,天下四海,永远也不像古诗词里说的那么狭小。
  我们只是普通人,不是那个写了《滕王阁序》的王勃,有天涯若比邻的心胸,离分或者异路,都是不得了的事。
  谢一撂下电话以后,觉得心里空落落的,不过这样也好,那么长时间见不着,时间长了没准就忘了王树民了,关系淡了……没准,他就不喜欢王树民了,没准他就正常了,没准他就……
  没准……
  十六岁那年春天,我走我的阳关道,你过你的独木桥咯。
  第三卷 面对生活
  第十二章 预言
  部队啊,部队是个好地方。好男儿走就该走四方,有枪扛有操练,喊一二三四的时候,带着那么一股子天不怕地不怕的宣泄。
  贾桂芳千叮咛万嘱咐,唯恐没离开过自己身边的这儿子在外面受什么委屈,王树民却是压根没当回事,苦不苦,想想人家长征两万五,怎么别人受得了自己就受不了了?老人说了,有享不了的福,没吃不了的苦。
  新兵先是班长带着军训,班里一水儿的新军装和新兵蛋子,还真是五湖四海的哪都有,有个小孩,叫何小兵,听这名儿就不像有出息的,明显着不够岁数,小脸光光的,连胡茬都没有,一问才知道,是初中就念不下去的,托人改了户口本上的年纪,混进来的,在军队里服役两年,回头在地方上待业一年,就能回去接他爸在国企的班。
  还有个叫李爱军的哥们儿,偏远山区里来的,原来叫李狗蛋,入伍前不久才拥有了自己的大名,普通话说得实在不怎么样,不过人品真没的说,又仗义又实诚,唯一的缺点是饭量有点大。第一天集合吃早饭,一帮大小伙子,驱车劳顿的,老实说都狼吞虎咽的,可是李爱军同志一上桌子,众人就全傻了,连班长都差点把眼睛瞪出来。
  这哥们儿以其对食物极大的热情,在一顿早饭中,总共消灭了十五个馒头一盆粥,直接导致全班都没吃饱。
  王树民心说,不愧是解放军队伍,人才就是多。
  驻地在辽宁的一个山沟里,生活确实是大大的艰苦,伙食标准一天还不到七块钱,一天到晚的青菜萝卜土豆,吃到最后,王树民觉得自己那张脸已经赶上非洲土著了。战友们私下里把军歌词改了,就叫“我是一棵菜,来自老百姓”。
  不过会这么抱怨的多半是王树民这种“纨绔子弟”,人家李爱军就不说,李爱军告诉他们,在老家,十天半月的都不见得吃个饱饭,青菜土豆怎么了?有粮食有蔬菜还挑三拣四,没挨过饿的大少爷们。
  鉴于以上原因,这小子是唯一一个过得滋润的。
  早晚五千米越野跑,那就是开胃消食的。可新兵们不行啊,一个个跑下来全都面有菜色,恨不得腿都迈不开,后来王树民终于明白了,为什么那时候班长脸色那么臭,一天到晚除了找茬就是找茬。
  这新兵蛋子不折腾不行,熊得难受。
  当兵头一年,衣服上带着的盐花好像永远也洗不掉,内衣除了睡觉之外就没干过。
  当然,这些他都只和谢一说过,打电话的时候,连王大栓他都不给提,嘻嘻哈哈两句话,部队好啊,吃的香。
  父母年纪虽然不大,可是王树民已经学会了报喜不报忧。他有时候庆幸,幸好还有谢一这么个发小儿,什么委屈什么苦都能给他倒一倒,那边从来听不见半声儿安慰,最后也就是一句不咸不淡的“谁让你去呢,自作孽不可活”。
  王树民就傻笑,其实他只是有话想说说,还真不希望别人拿这事儿安慰他什么,大老爷们儿一个,出来是保家卫国的,撒娇就没意思了。
  一晃两年,真不夸张。好像一睁眼一闭眼,那时间就花花的过去了,两年前的王树民想着,当完兵回去就能转业,在地方上混个单位,然后朝九晚五,像他爸妈一样混一辈子,可是两年以后,王树民突然不想离开这身部队和军装了。
  北新市是个那么舒服的地方,高楼大厦,公园草坪,可又是个那么小的地方,到处都挤满了神色木然的市民,各自来去匆匆,然后岁月会在那些男人女人们身上留下各种印记,每天看着自己的小肚子鼓出来,看着自己脸上的皱纹越来越多,住单位分的房子,骑自行车上下班,来往菜场和超市。
  王树民想,自己就这么甘心地过一辈子?
  他给谢一打电话,那边沉默了很久,才低低地说了声:“你要是愿意留在军队里,就留吧,我听说可以考军校是吧?回头你要是需要,我给你寄点参考资料过去,你们军校考试题好像比我们高考简单。”
  这么说的时候,王树民几乎想不起印象里那个瘦弱的、文质彬彬却长着一双招人的桃花眼的男孩子的样子,谢一的话越来越少,语气却越来越平稳,声音低沉,像个大人一样。出门在外,真的会让一个孩子很快地成长起来,无论是部队,还是学校。
  那时候高考还是在酷暑的七月份,人心惶惶,知了添乱一样地在路边的大树上叫,马路好像要被晒化了似的,冒出漆黑的油渍——就像这个七月一样漆黑。
  这是一场严酷的成人礼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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