逢春[豪门]_105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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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周海娟的挣扎随着这句话越来越小,冯春接着说,“当然,章建国只是想送他替自己死,不会这么着急,你说,第二个想要他命的人是谁呢?是谁等不及让他判刑,是谁怕他判个死缓十几年后还能出来?”
  此时,周海娟的眼睛已经恨不得喷出火来,冯春却没有直接回答,而是问,“你知道孔菲这个人吗?她也是章建国的情人,可并不是新情人。她在二十二年前,就跟了章建国,对,就是你做章建国小三的时候。并且,她生了个儿子,叫做章天佑。”
  冯春看到了周海娟眼中的不敢置信,他很喜欢这种折磨周海娟的感觉,不是他变态,是他想要让她也尝尝,心爱男人叛变的感觉。他慢慢的告诉她,“你以为你住在谭巧云旁边,已经很猖狂,可你是否知道,她也就住在离你不远,你们甚至可能见过面,聊过天,却不知道,是一个丈夫。”
  “而且,你们都有野心,都试图上位。只不过,你的手狠一些,她则沉得住气一些。你上位后,她便聪明的带着儿子去了美国,这些年,一直由赵州出面抚养。而这个孩子,也十分争气,常春藤学校的高材生,专攻金融。你看,他们从未放弃,一直在等机会回来。然后,你们给了他这个机会。”
  “对,”冯春停住了脚,站在周海娟面前,盯着她的眼睛说,“他回来了。以章晨的身份,他回来了。”
  “不可能!”周海娟不敢置信的嘶喊。她使劲的拍打着林勇,想要脱离他的掌控,可都是徒劳的,她只能跟条离水的鱼儿一样,不停的翻滚折腾,可越折腾,就越累越窒息,最终嗷嗷的大哭起来,她还喊着,“不可能。”
  冯春蹲了下来,就蹲在她的面前,将一个手机放在了她前面,“而且,你知不知道,孔菲已经几天前在美国回来了。如今,他们又是一家三口的世界了。呵,”他评价,“你真是眼光太差了,居然看中了章建国那个禽兽。啧啧,你看,你以为他爱你,可你和你的儿女,又算个什么。”
  他站了起来,“手机我留下了,你尽可能求证,里面有段视频,是当时章天幸落下时拍的,你可以看看。如果你想出去,找刘磊就好,他可收了我不少钱。若我是你,儿女都没了,那个混蛋还活得好好的,我会恨不得生吃了他的。”
  他说完,就给林勇一个眼色,让林勇放开了已经瘫软的周海娟,跟着他往外走,周海娟却猛然问了一句,“你是谁?你为什么要一直对付章家,你为什么要告诉我,你是谁?”
  冯春的脚步停了停,但也只是停了停,他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已经狼狈的压根看不出是贵妇人的女人,没回答,带着林勇,转头离开了。
  他为什么要让他们解脱?冯春想。
  ☆、第92章 新年
  冯春跟了林勇到家已经是下午,食材是早买好的,就指挥着林勇收拾东西,准备做饭。
  林勇原本是没想跟他们一起过的,他现在跟杨东见面还是有点尴尬,虽然杨东很宽容,并没有对过去兄弟俩干的活做任何的指摘,但林勇还是觉得毕竟对不起人家,冯春和杨东难得在一起,他在中间带着惹人眼算什么。
  不过他这想法冯春自然不愿意的,一句话就把人留下了,“哥,我们好久没一起过年了。”
  的确,事发之后,他上大学,冯春被冯家夫妇收养,两个人就变成了陌生人。后来即便在同一个北京,也都是暗地联系,明面上别说在一起吃饭,就是说话都很谨慎,生怕让人看出来两人关系。
  步步惊心,战战兢兢活到了现在,终于可以坐在一起了。
  林勇就算再识趣,这时候腿也迈不开了。
  冯春就把韭菜塞给他,让他去摘——半夜十二点的饺子要吃素馅的,昨天冯春问杨东想吃什么,杨东说想吃韭菜鸡蛋的,这东西肯定不能等会看着春晚摘,只能现在让林勇弄出来。
  他这边却是忙活着晚上的菜。香辣虾,清蒸鱼,小鸡炖蘑菇,越氏牛肉粒,糯米娘红枣,极品红烧肉,上汤娃娃菜。这是昨晚冯春趁着杨东有点空,跟他商量着定的。都不是什么难见的菜,却是最家常的,其中有不少,还是他俩小时候特别喜欢吃的,充满了回忆感。
  他手脚麻利,林勇那边韭菜摘了一半,他这边鱼、虾、鸡都处理好了,顺手还将红烧肉给炖上,然后腾出手来跟林勇一块摘韭菜。林勇说真的,一直对知道冯春厨艺好,经常请人吃饭交朋友,可也没想到他能麻利成这样,不由有点心疼,“这什么时候练的啊。”
  冯春就是个人精,听话听音,一句话就知道林勇的意思,故意不当回事的解释道,“上大学练得,也不是故意练得,实在是食堂太难吃了,肉又没几块还死贵,我就买了电饭煲回来煮,时间长了手艺就出来了。”他不想让林勇伤心,就兴致勃勃跟他讲大学的事儿,“哥你不知道,我那时候人称玉面小能手,什么食材都难不倒我。后来我连菜都不用买了,一群人上赶着求我投喂。哈哈,能为一根鸡腿互损的日子,想想就可乐。”
  他说得高兴,林勇自然不会提不高兴的,兄弟俩聊着天,就把韭菜摘完了。冯春瞧了瞧点,这都五点多了,于是让林勇洗菜,他便开始动手做饭。
  等着六点来钟,菜香已经飘满了整个屋子。杨东这座以黑白为主色调的房子,也因为有了冯春,有了他买的鲜花摆件,有了贴在窗户上的窗花剪纸,还有了这些菜香,变得温暖起来。
  林勇瞧着都忍不住说,“可是算是有个家的样子了。”
  这时候,门铃就响了。冯春就笑骂一句,“家里有人了,连钥匙都懒得拿。”说罢,把火关小,就去了门口,只是没想到,门一开,外面的人却并不是杨东。
  那是个打扮的极为贵态的中年女子,穿着貂皮,拿着爱马仕的包,脸上的妆容精致,一双杏核眼撇着他的目光充满了不善,她皱着眉头上下看了他一眼,问,“你就是冯春吧。”
  她认识冯春,冯春自然也认识她,这是不是别人,就是杨东的妈,费雪。冯春小时候经常去杨家玩,两家人熟的跟一家人似得,自然经常见到她。不过十五年的费雪,可并不是这个样子,她那时候跟他妈一样,都是清秀漂亮的小媳妇,并不爱花枝招展,穿着衣物都以低调合体为主。
  真没想到,她现在竟然风格大变,成了这副模样。
  “是。”冯春点头回应。他其实原先对费雪的印象很好,只是回北京这四年来,对费雪的印象便变得一般了——也不恨,毕竟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,只是觉得恶心,这个女人曾经跟他妈的关系这么好,可等周海娟上位后,竟是跟忘了过去一般,跟周海娟成了密友。这导致了他对杨东的态度,也从可以依靠的人,变成了需要试探的人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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