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(7 / 18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“嗯、嗯。”吉云问道,“你打算筹多少?要定个数目出来,才好想办法。”
  “我想,筹两千两银子。”
  “这个数目,也还适中。”说着,起身离去。不一会儿取来一个蓝皮封套的折子,交了给龚定庵。
  封套上有洒金朱笺的标签,写着“云记”,龚定庵明知故问:“这是你的存折?”
  “你打开来看。”
  打开来一看,是存在绍兴城内一家典当的一千两银子,记明嘉庆二十年三月初一的那一年。
  “是我娘给我的,到现在七年,没有结过息。当初讲明的到期不领息转为本金,利上滚利,大约本利一千五百两银子是有的。”吉云又加了一句,“不够再想办法。”
  龚定庵不作声,在思量吉云的这番好意该不该接受。事情是很明白的,倘或不受而又没有足够的理由来解释,夫妇的感情马上会出现裂痕。但如接受了呢,会有什么后果?
  这就要从燕红那方面去设想了。燕红如果知道置田的价款出自吉云的私房,她一定坚辞不受,当然,可以不必将钱的来源告诉燕红,却又怕吉云自己说了出去,辗转传入燕红耳中。同时也必须考虑到,有此一重渊源,就应该让吉云跟燕红往来,消除误会,言归于好,而燕红是否愿意?毫无把握。
  “怎么?”吉云看他踌躇久久,未置可否,不由得有些诧异,“莫非连我的钱都烫手吗?”
  这话说得很重,龚定庵不能不找个能消除她不快的说法:“你这笔钱是备缓急所需,这样花掉了,我实在于心不安。”
  “现在不就是缓急之际吗?”吉云又说,“拿这件事料理开了,你了掉一桩心事,不很好吗?”
  “好吧!算我跟你暂时借用。”
  “还不够,怎么办。”吉云说道,“索性我再把首饰借给你。”
  “不,不!”龚定庵连连摇手,“那更增我的咎歉。瑟君有四百两银子在我这里,我亦可暂时借来一用。”
  于是接下来商量细节。龚定庵首先申明置产之事,要托宋嫂经手,让她赚一笔“中人钱”。吉云自然同意,但心里不免怀疑,仿佛事情都早已说定了似的,岂不奇怪?
  第二天一大早宋嫂母子就来了,先拜见了吉云,然后由阿兴领着到白衣庵去替燕红收拾行李。衣物书籍不多,装了两只箱子,很快地回来了。
  其实是不需要回来的,为的是燕红有物相赠,交代宋嫂时颇为郑重,因此她不敢托付阿兴,要亲手交给龚定庵。但到龚家,她发觉自己太大意了!
  龚定庵与燕红的情况,宋嫂大致都已明了,像这种“私情表记”必须避人密递,而又应该事先联络妥当,如今贸然当着吉云面交龚定庵,一定会惹起极大风波。
  亏得事先想到,还来得及补救。她在龚家略坐一坐,作为一种复命的表示,随即起身告辞。燕红的两只箱子,由阿狗作一担挑了,送到西溪。
  “置田的事,你怎么不当面告诉宋嫂?”
  龚定庵正在思索,燕红所赠之物,何以未有下落,因而对吉云的发问,只神思不属地唯唯而已。
  “我的话你没有听见?”
  “你说什么?”龚定庵茫然地问。
  吉云觉得不必再说了。“我是问你,”她说,“在想什么?”
  “不相干的事。”
  倘再追问,会闹得不愉快,吉云忍在心里。但她对自己的诺言,毫未改变,当天便命阿兴渡钱塘江到绍兴,向她存款的那家典当去结息。
  “你明天到宋嫂那里去一趟,把买田的事托了她。瑟君的四百两银子,可以作为定金,正价我来付。”吉云接下来说,“现银提出来不方便,叫典当出张收条,让卖主自己去提好了。”
  龚定庵本来就想去找宋嫂,苦于没有适当的理由,难得吉云自己提议,正中下怀,所以连声答应。
  其实,吉云另有深心,她看出龚定庵与宋嫂会在私下打交道,因而以此试探,照常理来说,宋嫂家住西湖,又开着馆子,龚定庵正应该借此挈妻携子,泛舟游湖。倘或他想不到此,便可证明跟宋嫂确是私下有话要说。 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