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(5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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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哼!”王承斌冷笑,“印信没有下落,只好请你回京。”说完,人就走了。
  黎元洪气得说不出话,随行人员亦都保持戒备。车到天津新站停了下来,而黎公馆在“老龙头”附近,所以下令继续开往老站。
  “不行了!”列车长报告。
  “为什么?”
  “车头不见了。”列车长说,“站里已经卸下来了。”
  一语未毕,王承斌却又出现,“大总统,”他说,“请到曹家花园,或者省长公署去休息。”
  黎元洪木然相向,不理不睬,只是端坐不动,这就是他那个外号“黎菩萨”的由来。
  王承斌当然知道他这个老毛病,既已成了泥塑木雕的菩萨,祈求不灵,威吓无用,唯一的办法是“保护”!
  转念到此,转身就走,下令带来的一营人,“保护”大总统专车。车上的不能下来,想上专车的进不去,连黎元洪原配太太所生的儿子黎绍基都被隔绝了。
  于是美国顾问辛博森自告奋勇,带了金永炎所拟的一个电报稿,下车出站,到电报局拍发。柜台上的成员一看稿子,用英语说了一句:“请稍候。”
  原来电报是发到上海申报馆的,电文是:“申报馆转全国报馆鉴:元洪今日乘车来津,车抵杨村,即遭直隶王省长上车监视;抵新站,王省长令摘去车头,种种威吓,已失自由。特此奉闻。”而电报局已接到通知,有关黎元洪的消息,一律扣发,所以对辛博森要发这个电报,便须展开国际交涉了。
  “请问你的姓名、身份。”电报局的领班说。
  “我是黎总统的顾问辛博森。”
  “噢,辛博森先生,非常抱歉,我们奉命不能发这个电报。”
  辛博森大为诧异,“为什么?”他说,“请你详细告诉我原因。”
  “原因不明。我们只是奉命办理。”
  辛博森这时已想明白了,“下令的人,不了解国际公法上关于通信自由的保障。中国,我记得也是参加了这项条约的,如果违反规定,我想你应该知道后果的严重。”他略停一下又说,“事实上你无法封锁这个消息,因为我可以透过美国领事馆的电台,将这个电报发到上海。而你们,将毫无必要地担负起违反国际公约的责任。这是一件很不聪明的事。”
  那个领班很有魄力,一听他的话不错,随即答说:“很好!我接受你的解释,电报照发。”
  接着辛博森分访英美领事馆,报告黎元洪被劫持的情形,两国领事立即派遣副领事去探望。其时辛博森拍发电报的事,已报告到王承斌那里,立即加强了隔离的措施,原来洋人可以自由出入的特权,亦被取消。因此两国副领事,竟不得见黎元洪一面。
  这一下引起了外交团的公愤,但却无法采取有效的授权行动。黎元洪困在专车上,越想越窝囊,一个想不开,取出随身携带的一管镀金小手枪,对准自己太阳穴,要扣扳机。
  福开森大吃一惊,幸亏他眼明手快,跳起来将黎元洪肘弯一抬,子弹直蹿车顶,手枪也就被福开森夺下来了。
  但这并不能使王承斌害怕,或者觉得黎元洪可怜而放松一步。相反地,他认为恶人的名声,反正已经出去了,若无结果,太不上算,所以逼印的态度反更坚决了。
  到了晚上十点钟,他又上专车,开口第一句就是:“大总统既然觉得干不下去,又何必把持印信?”第二句话是对黎元洪的侍卫武官唐仲寅说的:“如果大总统不肯将印交出来,就只有委屈各位陪大总统一直住在专车上。”
  于是黎元洪左右的亲信,密密商议,决定屈服,明告王承斌:“印信在北京,法国医院。”
  “请大总统打电话回去,一交印信,我马上护送大总统回公馆。”
  电话由唐仲寅打给伴护黎本危的机要秘书瞿瀛,答复是:“没有大总统的口谕,无法照办。”
  迫不得已只好由黎元洪下车,在站长室要长途电话找黎本危,用湖北乡话讲了好久没有结果。因为黎本危不能想象有地方长官劫持元首这种危险的情况,犹自极力劝黎元洪坚持到底。
  这时金永炎已用另一具电话接通了瞿瀛,他说:“大总统的处境,极其难堪,也极其危险。大总统已经自杀过一次了,二太太再不放手,只怕迟早会出事。”
  瞿瀛听得这话,转告了黎本危,终于同意交印。但黎元洪却还不能恢复自由。原来交通总长吴毓麟等在直隶省长公署,预备收印复命,此时专车赶回北京,要从黎本危手里收到了东西,才能放人。
  结果是站长室做了大总统的行馆,左右亲信,相对黯然。黎元洪却还不大服气,请辛博森到电报局补发了一个给“全国报馆”的通电:“前电到达。王省长率兵千余人,包围火车,勒迫交印;查明印在北京法国医院,逼交以后,尚不放行。黎元洪自准张揆辞职,所有命令皆被印铸局扣留未发,如有北京正式发布之命令,显系伪造,元洪不负责任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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