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节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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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时修一怔,更加沉默了,仔细想了想,他想不出时他的儿子是在什么时候开始,就突然长大了。
  意识到自己语气重了一点,何清歌缓了下表情,转头看去。
  男人还和之前一样高大,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他的眼角多了皱纹,鬓角的头发也白了几根,看着苍老了,也憔悴了。
  何清歌眼中染上了几丝心疼,又被她眨眨眼,很快眨去。
  她将手上的东西都换到一只手上,空出一只手拍了拍时修的肩,微笑道:“姐夫,你的心里只有姐姐,姐姐该满足了。”
  “不要再去强求阿瑾。”
  那个孩子内心的世界很小,拥有的爱就那么一点,已经没什么能拿出来的了。
  再往外掏,心就空了。
  “嗯。”良久,时修轻应了一声,“我以后不会再问他。”
  音落,“叮”的一声,电梯门缓缓打开。
  “给我拿吧。”时修拎过何清歌手上的东西,率先出了电梯。
  何清歌低头看了看空荡荡的手,嘴角牵起苦涩,眨眨眼,也跟了出去。
  高跟鞋踩在地砖上,发出“咚咚咚”的响声,一声一声在长长的走廊上回荡。
  清脆,又空荡。
  被忽视的,并不止时怀瑾一个。
  ……
  病房门被打开,听到声音,何风眠转头看去,看到时修和何清歌,她笑了一下,“你们来了啊。”
  视线往时修身后探了探,没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人,她眼神变得失落,随后又摇摇头,招呼他们进来。
  陈呈去外面洗水果,何清歌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。
  看了看病床上苍白虚弱的女人,何清歌抓住她的手,眼底控制不住的发烫,声音也变得哽咽,“姐。”
  曾经云起市的两大美人之一,曾经在舞台上风情万种的女人,此刻却消瘦得不成人样,皮包骨,脸上再也找不出原来的样子。
  何风眠拍拍她的手,笑着开玩笑:“清歌,在国外这么多年,有没有给我找个金发碧眼的妹夫啊?”
  何清歌眼神微闪,下意识回头看了时修一眼。
  见时修正抱着小橙子,低头给小橙子剥橘子吃,她很快又收回视线,低头看着何风眠的手,笑着摇摇头,“我一个人也挺好。”
  “平时工作忙,也没有时间。”
  听了何清歌的答案,何风眠不赞同的摇摇头。
  她这十几年并没有和何清歌断了联系,所以对何清歌还算了解。
  曾经跟在她身后跑的小女孩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长大了,十几岁就主动提出去国外深造。
  从汉语言转商,毕业后,将时锦记海外部管理的井井有条,如今已经变成了赫赫有名的女强人,就是身边一直没个伴,让人不放心。
  “清歌……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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