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盛遥(1 / 2)
盛遥是住在隔壁小区里的邻居大哥哥,后来陈煜才知道那是他奶奶家,而他自己的家在市中心房价炒上天的繁华地段。
像在午夜十二点前消失的灰姑娘一样,盛遥也只会在寒暑假出现。
每个假期伊始,陈煜便带领其他小朋友们从后院健身器材区,转战到小区门口玩耍,守着那辆闪着光泽的豪华轿车出现,接着一身黑衣的司机下车拉门,盛遥如同黑道电影中太子爷般登场。
盛遥看到陈煜他们,又看了看身后的大阵仗,尴尬地吐了吐舌头,然后让司机拿出他鼓鼓囊囊的书包,“大家吃零食吗?”
黑道太子瞬间变成圣诞老人。
盛遥是个没脾气的烂好人,明明大陈煜四岁,可陈煜硬是要拽着他跟大家玩小屁孩游戏,他也没什么办法,只会抿起唇笑笑。一笑,眼睛就弯成温柔的月弧。
那天大家在玩圈定逃跑范围的鬼捉人游戏,谁被捉到就要当鬼。陈煜十分灵敏,玩了一下午还是在当人,“当人好无聊啊,我来当鬼吧。”她自告奋勇地说。
可是她刚当上鬼没一会儿,盛遥就提着羽毛球拍走过来了,对陈煜说:“一起去打球吧,昨天约好的。”
他们已经打了半个月的球,一开始盛遥会给她喂球,教她各种技巧,陈煜进步飞快,他们现在已经能放开手脚认真对打了。
陈煜虽然更想跟盛遥单独打球,但此时却偏让他参与进鬼捉人的游戏,还抱怨道:“当鬼好累啊,我不想追人了怎么办?”
盛遥看着她,无奈地笑了下,然后向她伸出手,“这样可以吗?”陈煜也喜上眉梢,快速在他手上拍了一下,又看向众人挑了挑眉,是心智尚不成熟的少女在向众人炫耀自己的被偏爱。
成了鬼的盛遥看着周围比他挨一个头的小朋友,强打精神,“我来抓人咯——”
所有小朋友里,他最在乎自己。
这样的盛遥成了陈煜情窦初开的对象,混杂着憧憬和崇拜,他在她生命里慢慢长成一棵大树。
赶在搬到新家之前,陈煜向盛遥告白,还顺便打探他自己家具体在哪,既然都在市中心,以后有没有机会见面什么的……
盛遥大吃一惊,脸一下子冷下来,“我只当你是个小妹妹。”说完又觉得似乎有点不留情面,毕竟对方只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妹妹。他伸手揉了揉陈煜的脑袋,弯下腰盯着她的眼睛,“而且我高中就要在国外念书了,下个月就走,今天想一起打球吗?”
陈煜一点也不想跟他打球,也不想见到他的脸了。她转身愤怒地跑开时差点被自己绊了一跤。
后来陈煜长大了,意识到自己那个年纪在盛遥眼里不就是小毛孩一个,如果现在有初一的男生跟她告白,她也会觉得很荒唐。
而在当时,告白失败不久后,尚为小学生的陈煜,开启了她人生中的第一段恋爱历程。恋爱对象是一丝不苟的班长,有一点很像盛遥——
他会在陈煜翘了体育课去学习的时候,第一个发现她消失,“陈煜呢?”
“拜托,你是班长又不是体育委员,管她在不在。”
他坚持刨根问底:“所以她没来上课是吗?”
彼时的陈煜只在焦思琪的带领下看过一些言情小说,对喜欢的理解极为片面。
在她眼里,喜欢一个人,并不会像小说里一样变得英武悍勇,而是会让自己变成一条狗,能在人群中准确地嗅出对方的气息,时时刻刻。
喜欢既是偏爱,也是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她的消失。
——她之所以这样想,是因为这些特质刚好都是她父母的反义词。
至今她也不知道班长最初是暗恋她,还是责任心过重,但当她重新想起这件事时,已经是一别经年,她也即将步入成年。
盛遥邀请他们姐弟俩一起吃顿午餐,他以后就要留在国内工作了,自称是在他老爸手下打打杂。
他看起来和七年前没有任何变化,温文尔雅,言笑晏晏,也更能不动声色地关照周围所有人的感受。
“听说小煜考上了p大,好厉害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像在午夜十二点前消失的灰姑娘一样,盛遥也只会在寒暑假出现。
每个假期伊始,陈煜便带领其他小朋友们从后院健身器材区,转战到小区门口玩耍,守着那辆闪着光泽的豪华轿车出现,接着一身黑衣的司机下车拉门,盛遥如同黑道电影中太子爷般登场。
盛遥看到陈煜他们,又看了看身后的大阵仗,尴尬地吐了吐舌头,然后让司机拿出他鼓鼓囊囊的书包,“大家吃零食吗?”
黑道太子瞬间变成圣诞老人。
盛遥是个没脾气的烂好人,明明大陈煜四岁,可陈煜硬是要拽着他跟大家玩小屁孩游戏,他也没什么办法,只会抿起唇笑笑。一笑,眼睛就弯成温柔的月弧。
那天大家在玩圈定逃跑范围的鬼捉人游戏,谁被捉到就要当鬼。陈煜十分灵敏,玩了一下午还是在当人,“当人好无聊啊,我来当鬼吧。”她自告奋勇地说。
可是她刚当上鬼没一会儿,盛遥就提着羽毛球拍走过来了,对陈煜说:“一起去打球吧,昨天约好的。”
他们已经打了半个月的球,一开始盛遥会给她喂球,教她各种技巧,陈煜进步飞快,他们现在已经能放开手脚认真对打了。
陈煜虽然更想跟盛遥单独打球,但此时却偏让他参与进鬼捉人的游戏,还抱怨道:“当鬼好累啊,我不想追人了怎么办?”
盛遥看着她,无奈地笑了下,然后向她伸出手,“这样可以吗?”陈煜也喜上眉梢,快速在他手上拍了一下,又看向众人挑了挑眉,是心智尚不成熟的少女在向众人炫耀自己的被偏爱。
成了鬼的盛遥看着周围比他挨一个头的小朋友,强打精神,“我来抓人咯——”
所有小朋友里,他最在乎自己。
这样的盛遥成了陈煜情窦初开的对象,混杂着憧憬和崇拜,他在她生命里慢慢长成一棵大树。
赶在搬到新家之前,陈煜向盛遥告白,还顺便打探他自己家具体在哪,既然都在市中心,以后有没有机会见面什么的……
盛遥大吃一惊,脸一下子冷下来,“我只当你是个小妹妹。”说完又觉得似乎有点不留情面,毕竟对方只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妹妹。他伸手揉了揉陈煜的脑袋,弯下腰盯着她的眼睛,“而且我高中就要在国外念书了,下个月就走,今天想一起打球吗?”
陈煜一点也不想跟他打球,也不想见到他的脸了。她转身愤怒地跑开时差点被自己绊了一跤。
后来陈煜长大了,意识到自己那个年纪在盛遥眼里不就是小毛孩一个,如果现在有初一的男生跟她告白,她也会觉得很荒唐。
而在当时,告白失败不久后,尚为小学生的陈煜,开启了她人生中的第一段恋爱历程。恋爱对象是一丝不苟的班长,有一点很像盛遥——
他会在陈煜翘了体育课去学习的时候,第一个发现她消失,“陈煜呢?”
“拜托,你是班长又不是体育委员,管她在不在。”
他坚持刨根问底:“所以她没来上课是吗?”
彼时的陈煜只在焦思琪的带领下看过一些言情小说,对喜欢的理解极为片面。
在她眼里,喜欢一个人,并不会像小说里一样变得英武悍勇,而是会让自己变成一条狗,能在人群中准确地嗅出对方的气息,时时刻刻。
喜欢既是偏爱,也是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她的消失。
——她之所以这样想,是因为这些特质刚好都是她父母的反义词。
至今她也不知道班长最初是暗恋她,还是责任心过重,但当她重新想起这件事时,已经是一别经年,她也即将步入成年。
盛遥邀请他们姐弟俩一起吃顿午餐,他以后就要留在国内工作了,自称是在他老爸手下打打杂。
他看起来和七年前没有任何变化,温文尔雅,言笑晏晏,也更能不动声色地关照周围所有人的感受。
“听说小煜考上了p大,好厉害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