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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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赵飞飞摆摆手,彼时三人在春风里低声说着悄悄话,容翡与侍卫们骑马远远辍在后头。
  “想什么呢。没有的事。”赵飞飞道:“我不过咬了他一口。”
  明朗与容姝儿对视,开始咀嚼这咬一口的真正含意。
  “我要他不管去哪儿,一辈子都记得我。”赵飞飞叼着根狗尾巴草,不小心扯到伤口,嘶了一声。
  “……那你怎么会受伤?”明朗疑惑。
  容姝儿也一时未反应过来,“对啊,不是你咬他吗?”
  赵飞飞哈哈哈笑起来,脸上难得染上一抹红晕:“两头猪!”
  明朗与容姝儿面面相觑,有点傻眼,半晌终于明白过来,登时红了脸,这还用说嘛!这个赵飞飞,实在实在……太不像公主了!
  赵飞飞则笑的开心,鄙夷而得意的瞧着二人:“你们两个,还没跟人……那个过吧,啧啧,小可怜。”
  容姝儿怒了:“滚!你,你,你不知廉耻!小朗,走,别理她,别被她带坏了!”
  容姝儿拉着明朗便走,发誓再不理赵飞飞,明朗微红着脸,不敢吭声,想,我早就那个过啦。现在还一直那个呢。刚刚在马车里还那个过呢。
  多数时候,明朗还是与容翡同乘一车,马车内空间十分宽敞,可坐可卧,还放着案几,茶壶等一些简单生活器具,但比起房屋,自然还是显得逼仄,起初就二人这么终日对坐,明朗还稍稍有点不好意思,毕竟隔的太近,一举一动,全都一清二楚。不过短短半日,却十分自然的转换,变得自然,没有丝毫不自在。
  这尚是容翡第一次彻底放下公务,什么也不做,真正闲下来。
  他随意依在软垫上,灿若黄金般的阳光从窗口透进来,照在他身上,肩上,以及如玉般的面容上。身材修长,一身家常月白锦袍,褪去了官场中的威严与煞气,被太阳晒的暖洋洋,眉眼间散发着些许漫不经心,仿若一位世家贵公子出门踏青。
  明朗很喜欢这个样子的他,当然,京城里的那个他,她也喜欢,什么样的她都喜欢,不过现在这个模样,别有一番味道。
  无事时两人便看书喝茶,看着看着,明朗便想趴靠着。自然而然的便靠着容翡的腿,或者背,抑或枕着他的腿。
  第一次他亲过来的时候,明朗吓了一跳。
  就很突然的,她枕在他腿上,他忽然低头,毫无预兆的碰了她一下。
  明朗手中的书啪嗒一下掉在地上,容翡扬眉轻笑,捡起来,盖住她通红的脸颊。
  有了第一次,便有第二次……再后来,仿佛便成了理所当然的事,明朗发现,原来这个是会上瘾的。即便只是蜻蜓点水,浅尝辄止,但那轻柔的碰触中,俱能感觉到彼此心中的情意。
  而慢慢的,蜻蜓点水仿佛已不够,渐渐变的深入,或许这种事亦是熟能生巧的,
  容翡每每亲吻过后,都十分坦然自若,哪怕马上下车与人交谈,也面无异色,仍一派从容淡定,明朗却要好一会儿才能平复心情,恢复镇定。
  因而赵飞飞说起那事时,她心虚的不敢做声,生怕露馅儿。
  车队朝着既定的方向,徐徐推进。
  他们有时住城中客栈,有时借宿村民农家,有时则干脆就宿在马车中。一路上过平原,丘陵,山峦,河流……神州大地如同一副画卷,徐徐展开,令人目不暇接,心旷神怡,感叹万物之神奇。
  路边绿油油的农田里,耕牛与农民在耕作,听见马车声响,便抬头张望一眼。
  玩耍的小孩追着华丽大车和骏马奔跑,明朗有时便会撒些糖果下去,引起阵阵欢呼。
  偶尔明朗会在田野树荫下做饭,附近的小孩闻香而来,远远看着他们的锅灶流口水。
  不久后,又被在旷野中练剑过招的容翡与侍卫们吸引目光。
  容翡袍角飞扬,修长身躯在风中肆意翻转,如苍鹰展翅,剑花翻飞,看的小孩们眼花缭乱,鼓掌叫好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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