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3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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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不亲自出去走一走,不会知道世界之大,不会明白天空有多辽阔,原来在宇宙中,我们都是沧海一粟。
  哀吾生只须臾,羡长江之无穷。
  不过,看着沙漠的星空,吃着手撕羊肉,听爱人弹吉他唱情歌,这是属于凡人的快乐。
  明知生命有限,我们还是追求这些微光,这何尝不是一种人生的意义呢?
  他读了很久,直到那段关于描写何言如何对待情书的话,她喊停。
  “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?”
  “为什么?”
  她低头,任由乌黑的长发落至床铺,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,解释说:“我喜欢这个人物,觉得他正直坦荡,博学多才,对妹妹又好,让人可以依赖。”
  他的眼眸深处划过一抹细微的变动。
  “后来我发现,他是真实存在的。”
  他听她说完。
  “很巧的,我在咖啡馆遇到了他,他说的一句话和书里的一模一样,他也喜欢拉着人的手过马路,会用手表定位东南西北。”
  他放下书,去握她的手。
  “你看,我多吃亏啊,那么早之前就喜欢你了,你现在才喜欢我。”
  很久后,他说:“是有点吃亏,不如这样,作为补偿,以后我多喜欢你一些。”
  ☆、第五十三章
  程家有三个孩子,大姐程静婕自小就受到最严格的教育,儿子程静泊是被放养的,小女程静陌是唯一一个在宠爱中长大的孩子,她小时候古灵精怪,对什么都好奇,有问不完的事情,父母忙的时候,她就抓着哥哥的衣角,让他为自己解释这包罗万象的世界,她很喜欢绘画,但更爱写文字,七岁开始写日记,一直到十七岁,写了整整十年。
  有一段时间,程静陌很叛逆,她不希望再留在父母的羽翼下,她向往外面的世界。
  按程家父母对女儿的保护程度,她一个人出去旅游的机会微乎其微,于是她擅作主张,留下一张纸条后就走了,那时候她刚满十九岁,正在过一个郁闷的暑假,因为大学生活和她原本想象的相差甚远,就读的专业也不是自己喜爱的,她艰难地在续读和退学之间做选择,压力大到透不过气来,她最终任性了一回,不告而别。
  幸而当家人知道她在哪里时,没有过多的责怪,他们克制了情绪,站在她的角度思考,选择了无声的支持。
  但没有想到的是,程静陌一走就是一年,胆大妄为出乎所有人的意料,中途她和父母协商过无数次,始终坚持自己的主意,她一定要走完安排好的路程,至于大学那边,年轻气盛的她则表示,被退学是她乐意的,到后来不反对的只有程静泊。
  她曾对程静泊说过一段话,让他感触很深。
  “哥,你知道我的性格,如果不是自愿的,任何事情都不会有好结果,我可以为了你们立刻回来,但那有什么意义?我的人生还是我自己的,你们能替我继续读书,考试,再参加工作吗?何况你和我说过,任何事情都会有得失,放弃上大学的机会不一定是错的,我能收获到其他的。”
  程静陌不愿意回来还有一个原因,她恋爱了,对象是自助游路上的一个同伴,比她大十一岁的大叔,并且是一位驻场歌手,人有才华,会弹吉他,还出过一张原创音乐碟,非常乐意照顾人,她很喜欢他,在他的陪伴下去了很远的地方。
  当他在大漠戈壁为她弹曲,念叶赛宁的抒情诗,她觉得此间最大的快乐莫过于那一刻。
  可惜的是,大叔喜欢自由胜过喜欢小姑娘,他还不到愿意安定下来的年纪,有些价值观和她不同,每当听到她谈及天长地久便沉默不语。
  结局可想而知,短暂的甜蜜之后迎来的是无止尽的痛苦。
  程静陌还是有点骨气的,看出他的态度后当机立断,一个人回了家,庆幸的是,家人在等她,她永远不会失去他们。
  她将一年行走中写下的文字整理好了,陆续在博客中连载,附带精美的图片,很快被一家公司的编辑慧眼识中,变成了一本书,以《漠漠的河》为书名,封面上写着一句话:“生命像是一条河,没有一刻是静止的,人终会离开起点,走向远方。”
  出了书后的一段时间,程静陌忙于宣传,暂时搁浅了心事,半年后,她发现自己依旧陷在死胡同里走不出来,她很想念大叔,忽然觉得能不能走到最后不重要,只要他和她说说话就好了,她压抑不住感情,开始主动联系他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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