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14)(4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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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剧情开始了。
  就在新人观众们还在懵懵怔怔的时候,沈禹等小说家,全都不约而同的翻开了自己的书。
  【七名小小的侦探,来到莱斯小镇。】
  【爱情让人沉醉。】
  【可是在追寻爱情的路上,会遇到食尸鬼的阻挠。】【小心那些食尸鬼!】
  看到故事的开头之后,沈禹微微挑起一边眉毛。
  他向老人礼貌问道:尊敬的巴德先生,请问您最后一次见到爱人的画像,是在什么地点?
  见他竟然入戏这么快,另外两名小说家意外的看了他一眼,终于收起了眼底的轻蔑。
  巴德老人扶了扶自己鼻梁上的眼睛:我将画像不小心遗落在我的故居,那座在小镇西边的别墅里。
  沈禹道:既然知道地点,您有没有回去找过?
  巴德连忙摇摇头:不,镇民们都说有食尸鬼藏在我家里,所以我才急匆匆的搬离了已经居住几十年的房子,才会将画像落下。
  食尸鬼?沈禹抓住了关键词,请问食尸鬼是什么?
  见他问到所有人都很关注的重点,在场的小说家顿时全都竖起耳朵。
  巴德的脸上泛起厌恶的神情:食尸鬼?那些恶魔的化身、邪秽的生物、以腐烂尸体为食的存在!
  我的房子靠近一座墓园,那是滋生食尸鬼最好的地方,最近那座房子里发生过很多怪事,你们要小心些。他警告道。
  说到这里,巴德的神情忽然变得失落起来:还有三天,就是我的生日,我真希望生日礼物就是那副失而复得的画像。
  沈禹与越泽不禁对视一眼。
  看来这次的故事期限短了些,只有三天时间。
  就在这时,另外一名小说家突然冷不丁的问道:既然您搬出了自己的房子,现在又住在哪里?
  巴德微笑着,拍了拍自己脚边那只大狗的脑袋:我和爱丽丝暂时居住在湖边小屋里,这里的风景很好,平坦湿润的土地很适合让可爱的爱丽丝跑来跑去。
  这时,大家才把目光放在巴德脚边的大狗身上。
  这真是一条体型很大的狗,站起来似乎能一口咬断人的脖子,只是它已经是一条老狗了,消瘦的皮包骨头,满口黄色的牙齿并不锋利,很钝。
  这条狗的皮毛是黑色的,似乎很久没有洗澡,脏兮兮的发臭,仿佛是一个人很久没有洗过的头发,一缕一缕的打结。
  老狗的眼睛也早就瞎了,流着浑浊的脓水,当巴德将手掌放在它的脑袋上时,它像是猛然惊醒一般,忽然抬起头发疯一样吼叫着,含糊的叫声就像是一个歇斯底里的泼妇。
  这条黑狗不仅外貌不招人喜爱,就连性格也这么暴躁疯癫,顿时所有人都不禁后退了一步。
  只有巴德主动蹲下身,可怜兮兮的抱住自己的狗。
  他悲伤的叹道:可怜的爱丽丝,我的老爱丽丝,你也和我一样变老了,精神越来越不济,看不见美丽的景色、吃不下可口的食物。
  也许再过段时间,就连你也会离开我。
  巴德似乎陷入悲伤中,紧紧抱着黑狗的脖颈不放,在他的安抚下,这条老狗终于重新恢复安静,再次病恹恹的趴下来,一动不动,仿佛随时有可能断气。
  而狗主人巴德似乎也没了继续攀谈的心情,在给众人指明方向之后,他便领着自己的老狗走向湖边小屋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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