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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妈,我跟你。
  说完连舌头都麻地失去了直觉,那晚上曾雨的鼻子才是功臣,它是涂淑珍获得抚养权压倒性胜利的帮手。比没良心的眼睛更早的做了决定,不为草原泥土湿润的青草鲜而迷惑,它更加的现实,实事求是地在涂淑珍的房间里闻到菜味,那股子无法磨灭的菜腥裹着铁大勺炒菜时的油烟,是种把食堂搬回来的腻味,她幡然醒悟自己是怎么被拉扯养活。不是靠瑰丽雄伟的草原边疆,她活在尘世里,由最平庸的女人养大。
  睡吧,明天咱们俩早点儿去。
  她当下还不知道自己的自作多情,在几页厚的法律文件中自己仅占有叁行地位,哪里有对她归属的踌躇。原来在净身出户的父亲眼里她也不过是俗世俗女,俗不可耐,比起她,他更不舍得的是那株养了两年的金桔盆栽,曾雨的血脉注定了她无法和自己宏伟的浪漫主义相磨合,注定要被遗留在水泥花园里做分割出去的多余累赘。
  相对应净身的无私壮举,他没有留下任何东西。
  但从涂淑珍房里走出来时,曾雨却沐浴在光里恍若新生,她不后悔地感受到自己泛滥的伟岸,跟所有陈词滥调的励志故事似地,她脱胎换骨,细长的双腿顶天立地。
  她多伟大,她选择爱不被爱的人。
  你别哭,你怎么了?小雨……
  佛前,莫仕恺心乱如麻,他不知道她拖曳的激动缘何而来,拇指和食指刮着她的脸颊,像被她如柱的泪所激荡调开心底里最敏感的一根弦,他不敢怜悯她,供奉似地给她擦眼泪,却怎样也止不住,越擦越多。
  曾雨几乎要流出血泪,只因他给她的一只长命锁。
  光洁的银抖动着波光粼粼,下方悬着叁颗为塔吉克民族头饰做围边的垂坠银珠。
  “花儿为什么这样鲜?为什么这样鲜?哎鲜得使人,鲜得使人不忍离去,它是用了青春的血液来浇灌。”
  他说你不会找不见我,有它替我陪你,我永远陪着你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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