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节(4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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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方建平等人显然早就商量过了,提出一个方案。
  朱永平的财产中,工厂、房产、汽车这些都是固定资产,都没办法转移。但除此之外,朱永平的其他资产,都是可以提前转移掉的。
  首先,要把工厂的有关资料、财务章、账目都控制起来,到时王家人要分财产,让他们上法院起诉,他们不知道总共有多少资产,而且他们是外地人,来这里起诉,注定是很被动的。
  其次,朱永平除了固定资产外,手里还有个很值钱的东西,那就是工厂里的存货。
  方建平几人知道,朱永平上个月刚收进一千多万的鱼,冻在冷库里,还没卖出。鱼是他们水产加工业的原料,是硬通货。现在他们几个旁边工厂的老板,想用半价收了这批鱼,这钱不打工厂的账户上,而是私下打给周春红。尽管半价卖掉硬通货很不划算,但事急从权,这笔钱是完全给他们的,不用分给王家。
  方建平当场就拿出了一份协议,说如果觉得没问题就签了,他派人今天连夜把货都拉走。朱朝阳觉得协议没问题,唯独担心工厂这么多人,会不会有人告诉王家说当晚厂里的货就被人拉光了。
  对此,方建平有经验,他拿出了提货单,盖上永平水产的章,对外就说这批货是他存放在永平水产的。他们水产行业遇到进货太多时,常会租用旁边工厂的库房存放,现在朱永平出事,他当然要第一时间把货拉回去了。有盖了章的租赁凭据,还有提货单,再加上以前业务往来的租赁手续,他们对这套流程很熟,保管没问题。他明天一早就会把货款打到周春红账上。
  方建平厂子规模比朱永平的大得多,专做出口,他是镇上有头面的人,不可能为了坑他们几百万把脸丢掉,他说的话自然没人怀疑可行性。于是朱朝阳在协议上果断地签了字。
  最后零零总总地算下来,朱永平这家工厂到时卖出,估计不会超过两千万,还掉银行一千五百万的欠款,实际所剩也不多,加上几处房产、车辆和其他资产,最后大致计算了下,朱朝阳一家实际能分到一千多万,王家顶多拿走几百万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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